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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金融不能偏离正轨道

发布时间:2018-10-24 分类:趋势研究

银保监会近日下发通知,要求积极发展消费金融,适应多样化、多层次消费需求,提供和改进差异化金融产品与服务,支持发展消费信贷,创新金融服务方式,积极满足旅游、教育、文化、健康、养老等升级型消费的金融需求。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说,与之前的政策措施相比,“积极发展消费金融”是比较值得注意的信号。扩大内需是下半年经济工作的重要着力点,近段时间消费增速有所回落,应着力发挥金融对消费的促进和提升作用。

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薛洪言认为,正是近期的消费升级大大促进了消费金融的发展;反过来,消费金融的快速发展,也会进一步助推居民消费提质升级。尤其是从行业看,借助金融科技的驱动,近年来消费金融产品的用户体验持续提升、用户门槛不断下沉,推动了一些消费领域升级迭代。

消费金融市场机构众多,层次不一,部分平台风控能力不强,造成过度借贷、信贷流向不清等问题,衍生出一些行业乱象

消费金融市场需求强劲喷发,加之金融科技的进步和社会征信体系的完善,为消费金融行业提供了技术支撑,消费金融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,逐步形成了商业银行、消费金融公司、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、电商系消费金融等多机构林立的局面。

“当前居民住房杠杆率较高,需要密切关注过度借贷导致的居民杠杆率继续上升的问题。此前还有部分消费贷款有违规流入楼市的情况,消费金融风险控制趋严。”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何飞说,由于互联网消费金融类产品出现较快、品种较多,给人们造成消费金融大爆发的错觉。但消费贷款规模并不大,在居民总体贷款中占比较低,还需加以引导,促进其规范发展。

消费金融市场准入门槛较低,一些非正规从业机构鱼龙混杂且竞争激烈,部分平台风险控制能力不强、不严,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居民杠杆率升高,造成信贷流向不清、多头借贷等问题并衍生出隐私泄露、变相收费等一系列行业乱象。

花样百出的变相收费让消费者很无奈。除高额利息外,各类消费贷款中往往还包括逾期违约金、客户服务费、增值服务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,很多消费者事先并不知情或因缺少相关金融知识而中招。

针对过度借贷可能导致的居民杠杆率较快上升的问题。专家表示,既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,取缔不具备贷款资格的房贷机构,严厉打击那些故意放纵和诱导消费者多头借贷、借新还旧、乱用借款的从业机构,又要通过各类渠道加强宣传教育,引导消费群体理性借贷消费,尤其要关注长尾人群的信贷需求和借款现状,形成“贷得出,收得回,管得住”的局面。


解决信贷流向不清的问题,在消费贷款种类上应鼓励发展商品贷,有效管控现金贷,加大对现金贷的流向审核,防止消费贷流入股市、楼市,必要时应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款使用证明。针对骗贷、多头借贷等,首先要加快消费信贷类从业机构接入百行征信或人行征信的进程,加强信贷违约、逃废债人群信息披露,同时加大处罚力度,让失信者寸步难行。其次,应在行业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通过组建信贷机构联盟,约束多头借贷行为。

形成金融创新促进消费升级的良性循环,关键还是要坚持“开正门”“堵偏门”。既要鼓励各正规消费金融机构加大力度,以满足更丰富的消费场景为出发点推进金融产品创新,也要始终按照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的原则,推动不具备从业资质的平台加快市场出清,坚决遏制打着互联网创新旗号、披着技术外衣违法违规开展金融业务的行为,实现正本清源和良性发展。